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法律分析

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自行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理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执行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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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查案件法官是谁呢?

法律分析:如果有案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到一些案件的信息。1.在一些地区,可以在当地检察院的网站上找到案件编号。网上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供诉讼各方使用,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也可以靠身份证。到法院查询或者联系代理人、承办法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执行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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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情况下一审直接由中级法院受理??

各地法院分工不同,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在民事案件中,中级或高级法院的一审一般根据起诉状涉及的案件金额进行划分,金额以下由基层法院审理,金额以上由中级法院审理,金额以上由高级法院审理。一般高院很少受理一审,因为他一审一上诉就去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只有一个。全国各地的高院一审都是他上诉,所以忙不过来,所以一旦某个地区上诉多了,就会要求该地区提高高院一审的标准,逐步减少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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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法院认为应当自行进行第一审的,可以请求下一级法院移交。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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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高院领导成员有哪些?

许前飞,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周继业,男,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褚,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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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李玉生,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革命委员会委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徐清宇,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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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院判决后的案子怎样查询

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查询。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上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安排,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扩大信息公开和审判文书公开是法院系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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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靖江市各单位的正局长叫什么名字?急用

没关系。每天看新闻都知道谁不是秘密。靖江市领导赵晔,市政府市长,王金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纪仕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文华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大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邵建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编办主任殷爱华市发改委主任沈楠经信委主任何卫东市财政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丁市审计局局长鞠贵松市物价局局长王平市公安局局长市司法局局长张仁德市国土局局长 和资源韩来春住建局局长殷江洪城管局局长荣环保局局长朱阜平市交通局局长人社局局长沈农委主任东市教育局局长刘芳。 市水利局局长、吴芳卫生局局长、陈晓萍民政局局长、季灿华局长、新局局长、顾灿红局长、局长、朱局长、国税局局长、于健局长、地税局局长、台州市靖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局长、台州市靖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杨文萍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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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赔偿款是直接交由法院吗?

【法律解析】调解解决的,只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即可。如果判决结案,有些法院会提供指定的银行账号来存钱。如果没有,他们可以跟法院和当事人沟通。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不主动执行的,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适用,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执行。至于申请执行后何时能拿到赔偿,要看法院执行的力度和被申请人的配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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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自行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理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执行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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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靖江一企业“民告官”胜诉,对此你怎么?

2020年9月11日,新桥镇人民政府进入现场实施强制拆迁。三天后,杨恒升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说明普通人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很重要的。无论是企业还是官员,谁犯了错,谁就永远不会包庇,所以人民法院胜诉了,这也告诉这些官员要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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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苏靖江一企业民告官胜诉,为什么会出现民告官?

因为一个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压榨别人,在压榨的过程中被人民抓住,人民就会有证据起诉他,让他被彻底打压。这是因为当地相关部门存在强制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普通人的权利,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虽然存在大量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例,但民众仍难以下定决心去政府讨个说法,民众指责官员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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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萧山靖江人欠的钱要上哪个法院去起诉

首先要看对方的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止,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

如果对方户籍在萧山区,萧山区作为其个人住所地,也可以按户籍所在地向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户籍不在萧山区,且未在萧山连续居住满一年,只能向对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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