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由谁召集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步骤有哪些?召开股东大会的步骤,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关于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公司法》公司股东会召集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法中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是公司成立前召开首次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根据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会议;第三,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督下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一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哪些主体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法律主体性: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时间。(六)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一、公司成立前召开第一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第二,根据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会议;第三,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督下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关于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的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A、C、D本题考查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选项B错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未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选项E错误)。
5、股东大会召开步骤是啥呢
召开股东大会的步骤1。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将股票交存于公司,直至股东大会闭幕。3.临时提案中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并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天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股东会议案由谁提出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中有规定,一般由股东(股东)大会提出,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7、临时 股东大会由谁召集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选举产生一名董事,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