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法中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仲裁法调整产生的纠纷:(1)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纠纷。法律如何规定仲裁的适用范围的法理分析:仲裁的适用范围由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仲裁范围及仲裁条件的法律分析: (一)《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
1、哪些纠纷可以申请经济仲裁
法律的主体性:根据《仲裁法》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合同纠纷主要包括: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供电、水、气、热合同、仓储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及其他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6.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其他物权纠纷是指在不动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经常出现的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中的其他财产纠纷主要有:他人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纠纷;因房屋附属面积和共用设施使用发生的纠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主要是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产生的纠纷。
2、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什么?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1,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采取仲裁解决纠纷完全出于共同意志,不能有强迫性。如果一方不同意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仲裁。2.仲裁独立原则。我国《仲裁法》第八条规定仲裁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基于当事人对仲裁作为解决问题方式的本质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仲裁可以脱离法律监督。
3、浅谈仲裁规则在仲裁中的适用
根据我的工作实践,了解到包括仲裁行业在内的各界人士对仲裁规则的地位还是有一个模糊的认识。本文试图澄清这一方面。一、中国仲裁制度的特点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我国仲裁机构启动仲裁程序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且这份协议必须附于书面形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协议仲裁制度。
这里的“公平合理”不应理解为与“符合法律规定”并列的仲裁原则,而是一种补充适用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仲裁庭作出裁决时,应首先考虑当事人共同选定的准据法和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适当考虑社会公序良俗等因素;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不能确定准据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仅依据相关判例和公平合理原则作出裁决。
4、适用于仲裁法的有哪些
法律主体性:《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这里界定了三个原则:第一,纠纷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第二,仲裁中的争议事项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第三,仲裁的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
5、仲裁范围及仲裁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下列争议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一是劳动争议;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
6、法律是怎么规定仲裁的适用范围的
法律解析:仲裁的适用范围由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进行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得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7、劳动仲裁非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
法律主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请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1。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
2.“工伤医疗费”纠纷。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地区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与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有关的其他费用。3.“经济补偿”纠纷。经济补偿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律师解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职工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法适用: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版权声明:图文独家版权,
9、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界定了三个原则:第一,纠纷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第二,仲裁中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事项;第三,仲裁的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因订立或履行各种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外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产权纠纷主要是指因侵权引起的纠纷,多见于产品质量责任、知识产权等领域。
10、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法调整产生的纠纷:(1)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纠纷。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个人争议;(二)行政争议;(三)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