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审理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提请抗诉

检察机关审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受理、立案、审查、提出抗诉、抗诉和出庭。有抗诉权或者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民事抗诉和上诉有冲突吗?主观法:刑事案件的抗诉程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抗拒审判,一种是共同抗拒审判。

民事案件抗诉

1、民事超过再审期限能不能抗诉

不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案件超过再审期限,不符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法律规定,三种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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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抗诉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汇编中,有三处提到检察建议,其中两处是再审检察建议。比如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一、民事诉讼中关于抗诉的有关规定1。论民事抗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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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抗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主体性:抗诉的法律规定主要载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具体如下: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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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法官的违法行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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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规则

法律的主观性: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的证据规则是:1。确定受试者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2.认定犯罪行为、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涉及犯罪性质,决定犯罪的论据是否确实充分;4.涉及量刑情节的相关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刑事案件中支持抗诉的证据是否合法、客观、相关;抗议主张的每个环节是否有相应的证据证实;抗诉请求与抗诉证据之间、抗诉证据与抗诉证据之间是否不矛盾;支持抗诉主张的证据是否形成完整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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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察院抗诉的民事案件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的主观性:检察院受理抗诉案件的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法律客观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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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明事实后,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前款第三款的规定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再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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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事抗诉和申诉冲突吗

法律的主观性: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抗诉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带着反抗去审判,一种是带着反抗去审判。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前者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是反对审判的斗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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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察院抗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查、抗诉、抗诉和出庭。1.接受。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的申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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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习。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应当及时指派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应当审查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审查原审卷,原则上不进行调查。4.提请抗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符合抗诉条件的判决、裁定,经审查后,应当提交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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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

法律规定对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天,对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天。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检察院只要发现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无论判决、裁定是否正在执行或者已经执行,都可以提出抗诉。1.对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天。即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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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期限为五日。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起计算。检察院的抗诉有两种: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9、 民事案件抗诉程序

法律的主体性: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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