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司法鉴定法》规定法律是主观的:司法鉴定能否重新鉴定的问题具体回答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法律条件重新鉴定的法律条件如下:1,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关评估资质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的;4.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5、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具体鉴定机构。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当事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专家意见明显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三)专家意见明显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按照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鉴定意见中的缺陷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复审等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重新认证的条件如下:1。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的;4、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3、重新鉴定的条件
重新鉴定的条件:(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专家意见明显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重新鉴定的法律条件如下: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的;4、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的;5.鉴定意见中的缺陷能够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复审等方式解决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不予认可重新鉴定申请。
4、法医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1。法医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1.法医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意见副本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重新鉴定。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有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的;(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和条件的;(三)专家意见明显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本应回避而未回避;(六)虚假或损毁材料的;(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5、刑事案件 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的主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请的,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第一百九十二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有权申请调取新的物证,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发表意见。
法律客观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时,应当指定、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请的,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刑事案件申请 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请的,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1.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进行补充鉴定: (一)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二)发现具有鉴定意义的新证据的;(三)对证据的认定有新的要求;(四)鉴定意见不完整,无法确定委托事项的;(五)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二、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有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专家意见的依据明显不足的;(五)虚假或损毁材料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定或者聘请鉴定人。
7、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
重新鉴定的法律条件如下:1。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关评估资质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的;4.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5、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核批准,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具体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符合规定条件,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6.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的对象和要比对的样本。
比如,目前我国司法心理测量、气味鉴定都没有作为法定的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二条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有资格的司法鉴定人。
8、当事人申请 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并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证据明显不足的;(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委托的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当事人无法重新提交证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9、申请 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一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为一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不如法院委托的可靠,所以法律放宽了另一方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反驳,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就应该允许。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不足的;(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10、重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司法鉴定能否重新鉴定这个问题的具体答案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证据明显不足的;(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法律客观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专家意见明显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