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术语解释了刑事辩护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刑事抗诉名词解释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侦查终结是所有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国家专门机关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刑事辩护术语解释的法律主观性是什么?刑事辩护中的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诉讼权利。
1、什么是刑诉法辨认?
鉴定是一种调查行为。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让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辨认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或者场所;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指认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指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调查、实验记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2、名词解释3.侦查终结
侦查是所有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国家专门机关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侦查从立案开始,到是否起诉的结论结束。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能够查清案情,抓住犯罪嫌疑人,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为检察机关的起诉和人民法院的审判做好充分的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
3、电子证据名词解释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媒介中形成或存储的信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
(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凡是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调查和实验记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死刑复核程序名词解释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中国法律一方面将死刑视为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了实体法中对未成年人、孕妇不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要求外,程序法中还规定了死刑案件的特别复核核准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主要是公诉案件)一般要经过立案、侦查、起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属于普通程序。另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要经过专门的复核审批程序;当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这是一种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不同于普通程序和其他特殊程序,尤其是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特殊性。
5、形式抗诉的名词解释
刑事抗诉,在法律上,对第一审无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的机关是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一种方式。如果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就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在此基础上,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请求审判机关重新审判、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两种:对一审无效判决的抗诉和对生效判决的抗诉。前者也叫不服上诉审程序,后者也叫不服再审程序。对一审未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抗诉。有权对第一审无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机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6、刑事辩护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的主体性:刑事辩护中的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诉讼权利。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陈述、申辩和反驳指控和起诉,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7、上诉不加刑名词解释
上诉不加刑的具体含义如下:1。上诉是被告的合法权利。无论上诉理由是否正当,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恶劣,都不能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二、只有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改判,即使原判量刑极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三、只有被告提出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直接改判,
同时,二审法院也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一个只轻判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一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8、法律名词解释
法人是法律发明的人,自然人是与之并列的概念。自然人永远不能成为法人,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刑法规定女性是已满14周岁的女性,一般理解为处女是不对的。死缓不一定是有期徒刑二年后判死刑,但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二年,有重大贡献的可以减为25年,但有故意犯罪的会判死刑。1.法人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法律发明的人,自然人是与之并列的概念。自然人永远不能成为法人,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3.死缓不一定是有期徒刑二年后判处死刑,但是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但是如果故意犯罪就会判处死刑。4.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罪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5.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表现好的,可以减刑,羁押期限不得少于十三年。
9、刑事辩护名词解释
刑事辩护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其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10、刑事抗诉名词解释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抗诉分为按上诉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方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再审。
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