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时代,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承载着国家与人民对其的期待与责任。因此,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处领域与经营模式如何,都应该遵守劳动法规所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在国内,有很多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并且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个人对于企业无视劳动法的现象持反对态度,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
其次,从企业经济效益角度来讲,违反劳动法往往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一方面,企业面临严重的处罚和形象危机另一方面,不尊重劳动者权益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士气,进而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认为,企业应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起优秀的企业形象,合法合规经营,尊重劳动者权益。唯有如此,企业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涌动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同时也为国家的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陹1、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到时就可走人。如扣工资,可通过劳动部门处理。公司应当按你每工作一年,就要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是1500元一个月,你在此公司工作10年了,公司就得向你支付一万伍千元作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刮你应得的工资。可以,培训费用常常是与合同期限联系在一起的,应该按合同约定退回公司。按规定,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你现在交张辞呈上去,一个月后不想干直接走人,那时他们呢不给你钱就去劳动部门投诉。
2、询问劳动法相关的问题
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没有这项规定!按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而没有做出其他规定,所以,按该标准如果该单位超出了这个数额,属于违法!但你的情况如果超出部分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给你的话!也是违法的。没有这种的规定(兼职一个月最多只能报96小时),但纵观你的情况应属于全职员工了。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你的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还可以要求其支付加班费。
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1,失业保险问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2,有就业愿望,非因本人意愿主动失业,3,处于失业状态的。只要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2,关于如不继续工作补偿问题如个人主动辞职,或用人单位在劳动条件不变更,待遇不变更或提高待遇的条件下,你拒绝在到期后续约的,无法取得补偿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包括变更单位经营,变更办公地址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你无法继续从事相关劳动的,单位应当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及时间按照当地经济状况,合同或劳动关系情况执行3,关于部分网友所说的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问题如果企业已经在当地社保部门帮你缴纳过社保,若无书面合同,情况有两种:第一,是参保日期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前即进保。